1、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遵守《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
2、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工作人员需熟练掌握添加剂的使用方法、用量等,专用物品专人保管。
3、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使用的添加剂一律不得使用和储存。
4、食品添加剂要购买正规品牌,并严格执行索证管理。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适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5、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6、禁止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苏丹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