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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3    点击数:


一、遵纪守法,忠诚学院事业,遵守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院利益,端正服务态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

二、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和《吉林省学校食品安全达标细则》,以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为己任,精细化工作,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

三、要说文明话,做文明事,积极维护学院形象,不诋毁学院声誉。

四、发扬团队精神,构建和谐食堂,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互助,愉快合作。

五、尊重领导,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安排,克己奉公,要有吃苦耐劳精神。

六、牢记职责,落实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要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不影响他人工作。

七、努力研究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技能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八、有较强的思想觉悟,勇于承担工作责任,乐于接受批评和群众意见。

九、按照规定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工牌,不戴首饰,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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