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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食品安全责任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3    点击数: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吉市监联字201928号文件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的相关精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如下:

一、托管单位法人和现场经理为所在饮食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积极抓好饮食部的管理工作,督促各岗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执行工作标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坚守岗位,每天要巡视检查并有检查记录;监督食堂饭菜的质量、卫生等情况;对违反卫生制度、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处理和纠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食堂工作正常进行。因擅离职守、管理不严、失职或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及校内人员伤害,要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托管单位各特色档口必须持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要在有效期内,工商管理执照要每年办理年检,证照过期视为无证。各餐饮公司要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禁止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经营食品。

三、食品操作基本要求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禁止佩戴金银饰品:戒指、耳环、手镯、项链手链等,个人卫生良好,食堂内不得吸烟;

2.严格按照专间专用的流程进行操作,保持卫生清洁,功能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药品)、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3.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扫除;

4.防止生熟食品混放、防止成品与半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盛放食品容器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或食品专用材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6.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7.食品要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当日加工售卖的食品原则上不许过夜;

8.墙面应无破损、无脱落、无霉斑、无积垢和尘积聚、无害虫隐置。地面应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保证专间配备温度控制设备正常运转,保证操作间温度满足食品加工需要。

四、所有窗口严禁售卖和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使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严禁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食品储存

1.食品储存场所设备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通风良好;

2.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品应当有专人保管,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食品原料。

五、不允许私自采购和使用未经动物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允许私自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允许私自采购过期、腐烂变质、三无产品的食品及原料;不加工制作发芽土豆、黄花菜、野生蘑菇、豆浆、四季豆、散装熟肉类制品等高风险动、植物食品及原料。一般不允许出售剩菜、剩饭,对易发生霉变米、面、根茎类等食品及原料进行经常性的彻底清查,发现临界保质期的调味品等食品及原料,一律停止使用,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禁止托管单位及特色档口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禁止散装油脂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五专”要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不在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

七、严格执行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做好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台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加盖经销商所在公司公章方可收货。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每年记录上交中心存档保管。保证提供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害、有毒、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危害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八、保证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季度及时索要水质检测报告),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按规定消毒、更衣、盥洗、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保持个人卫生。

九、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所有托管单位要按要求集中留样,设置专用留样柜、专用留样容器,专人负责。禁止使用一次性餐盒作为留样用具,必须使用中心统一配备的不锈钢材质的容器作为留样用具,留样时间必须保证48小时,留样数量不低于200g,留样记录必须标明食品名称、制作人、留样时间、留样数量。

十、所有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消毒。保洁柜有明显标识用于存放已消毒的餐饮具并定期清洗维护、保持洁净。铁盘白钢金属类等餐具,高温消毒120度,40分钟;密胺瓷餐具高温消毒60度,时间为20分钟。

十一、增强自律意识,保证食品经营质量,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和校爱卫会、后勤的考核监管和现场指导和监督,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达到食品安全零隐患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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