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院日常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的秩序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校区不同工种人员每日要对所辖区域内的楼体墙砖、供电线路、水暖管道等设施、设备、校园卫生环境、绿化环境进行巡视检查;春、夏、秋三季每周对屋面防水、垃圾、雨水管等设施检查一次;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加大巡检频次,避免衍生次生灾害。
2.各校区工作人员本着为学院、为师生安全认真负责的态度,巡检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不可敷衍了事,不可走过场、做虚功。
3.巡检过程中要注意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及工作秩序,要勤于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并充分了解情况,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4.巡检过程中发现或了解到问题,要迅速作出反应,不等不靠。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校区管理科长(负责人)并尽快处理。
5.巡检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后勤管理处日常维护巡视检查记录单》。
6.对不认真巡视检查或检查后不及时进行上报、处理而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人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