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预防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及传染疾病的发生,保障学院广大师生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一、成立学院二次供水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立松
副 组 长:姚文学
成员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安全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统筹全院二次供水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定期对二次供水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三、管理制度
1.二次供水管理工作要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掌握供水卫生知识方可上岗。
2.二次供水负责人员要坚守岗位,每天认真对二次供水设施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转,周围环境整洁,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3.校区科长要经常深入二次供水现场,检查、监督供水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二次供水许可证要定期年检。
5.二次供水水箱(池)每年清洗、消毒2次以上。清洗、消毒后须经有正规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每季度水质检测1次,每年至少检测4次;认真填写清洗、消毒、检测记录。
6.建立健全供水档案,并与卫生监督文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清洗消毒记录、应急预案、二次供水负责人健康证等保存在供水地点。
7.供水发生污染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