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维护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后勤保障日常维护材料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质量,提高学院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院利益,依据《吉林艺术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中所需水、电、暖及其他相关保障日常维护、维修材料,以下简称“日常维护材料”。
二、采购原则
日常维护材料采购工作严格遵循按需采购的原则,强化节约意识,规范工作流程,自觉接受学院各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成立后勤管理处日常维护材料采购工作小组
组 长 刘向军
副组长 杜晓东 孙志新
成 员 李 旺 王 浩 孙俊姣 曲兴乐 王佳明 韩海军 张 翼 宋国臣 李 林
工作小组职责:采购工作小组承担执行采购决策及管理职责,后勤管理处办公室配合各科室,共同完成采购工作的统筹与实施。
四、采购要求
1.日常维护所需材料须通过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以下简称“电子商城”)进行采购。
2.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采购需求,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采购程序。
3.对于无法通过电子商城采购的日常维护材料,需向资产管理处提交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依照《吉林艺术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执行采购程序。
4.对于单价1千元以上(含1千元)的设备,须向资产管理处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通过电子商城进行采购。
5.电子商城平台将货物配送至提出申请的各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及所辖员工组成验收小组,依据采购明细单仔细核查货物的数量、品牌、规格及型号,经确认无误后,进行正式签收并入库,同时由库管员做好入库登记。单价1千元以上(含1千元)的设备,各科室负责人须前往资产管理处完成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
6.电子商城平台出具的发票送达各科室,经由各科室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由办公室依规履行学院报销流程。
五、 纪律要求
1.采购人员不得向电子商城供应商索要或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以及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采购人员与电子商城供应商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全程回避。
3.各科室依据“按需采购”的原则提出采购申请,避免材料积压导致浪费。
4.办公室负责对采购工作流程进行协调与统筹,以确保各个环节的程序科学、规范且高效。